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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拟将对5号楼门前原有非机动车棚实施拆除迁移,并在邻近篮球场北侧场地增设非机动车停车位,以满足全院职工非机动车停放需求。根据医院实际需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对5号楼门前原有非机动车棚进行拆除并迁移至院区东侧原非机动车停车点;同时对邻近篮球场北侧场地进行场地平整、硬化处理,增设非机动车停车位。
2.服务范围:原有车棚拆除清运、场地基础施工、车棚搭建、基坑开挖与浇筑、预埋件、搭设安装、打磨及防腐补漆等。可自行至现场勘查。
3.最高控制价(含税):24500元。
二、供应商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以询价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企业资质,具有相应施工经验。
3.报价材料中须包含以下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无需授权委托书)。
(3)报价单(本项目报价为综合报价,即包含完成项目所需的所有工作)。
三、公示期:本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四、报名方式:
有意向参加上述询价项目的供应商,请把公司的相关资质资料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联系人方式,于 2026年8月25日下午14点前,发送到XYYYZWK@163.com电子邮箱进行报名。
五、询价时间及地点:
1、询价时间:另行通知。
2、询价地点:另行通知。
本公告不明事宜联系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后勤管理部
联系电话:64822440
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后勤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