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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浙价医 ( 2015 )137 号)的文件精神,为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保健需求,根据我院开展的特需服务项目内涵并参考其他医院同类项目价格,我院特需服务项目拟定收费价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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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除外内容 |
计价单位 |
价格(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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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医师出诊费(县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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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次 |
600 |
由邀请会诊单位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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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医师出诊费(县域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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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次 |
800 |
由邀请会诊单位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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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医师出诊费(县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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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次 |
400 |
由邀请会诊单位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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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医师出诊费(县域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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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次 |
600 |
由邀请会诊单位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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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会诊费(含手术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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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
2000 |
由邀请会诊单位支付 |
二、本次公示的特需项目,如有异议或不明之处请联系我院财务科,联系电话:64824419。
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