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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淳安县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现就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病理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本项目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控制价:12万元
二、采购内容: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病理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三、交货期及地点:按医院要求及时检测并返回结果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是医疗设备需具有符合年检的医疗器械经营/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
(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时间:
1、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实行“邮箱”在线获取,报名邮箱:cayyywb@163.com,请提供项目名称、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联系方式;
2、获取(公告)时间: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4日止,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双休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六、招标答疑会
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七、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1月24日星期一9时在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会议室一开标(地址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1869号),请在此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保证金:无需
九、相关注意事项:
1、对招标公告信息(含供应商资格条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起至招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4、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s://www.chunanhospital.com/)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
采购联系人:姚流冰
电话/传真:0571-65035677
投诉/质疑联系人:张吉巧
电话:0571-64828010
地址: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
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