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放大 缩小
为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标准,强化收费监督,现对我中心院前急救及非急救转运服务的救护车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如下:
一、院前急救收费标准
1、院前急救费(指入院前的120急救或现场急救,含诊查、治疗、监护、护理、氧气、材料等):240元/人次(限于危重病人现场抢救,包括脏器功能衰竭、外伤、烧伤、中毒、窒息、休克等);160元/人次(限于一般急救病人)。
2、救护车费: 起步价10元(3公里内),3公里以外部分2元/公里(含来回里程)。
3、心肺复苏抢救费: 169元/人次。
4、大出血抢救费:(含抢救材料、仪器,特殊止血材料除外)85元/人次。
5、气管插管术:68元/人次。
6、药费按实际使用药品价格另行计算。
二、非急救转运服务用车收费标准
根据浙价费【2012】303号文件精神,参照杭州市急救中心定价,我中心提供非急救转运服务的用车收费标准如下:
1、救护车费10元/公里(单程收费,不再计返程空驶费用及过路费用,为提高救护车利用效率,如里程低于10公里,则按10公里计价)。
2、需配备一名医护人员出诊,出诊费6元/公里(单程收费,含相关医疗费用:吸痰器、血氧监护仪、除颤监护仪、心电监护、氧气、治疗费)。
3、长距离运送(超过400公里)需增加一名驾驶员,加收6元/公里。
4、使用药品或辅助材料的费用另行计算。
监督投诉电话: 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 财务科 64831540
淳安县医保局 64828891
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
杭州市急救中心淳安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