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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院区内须增设三处电动自动车充电桩,充电桩需支持二维码扫码功能,安装位置可自行踏勘现场,本次遴选期限为叁年,服务期内考核合格可续签一年,其他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供应商要求:
(一)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资质要求;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的营业范围必须与本次充电桩相符。
二、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遴选时间及地点
(一)、遴选时间:时间另行通知。
(二)、遴选地点:门诊楼四楼会议室一。
四、报价文件要求(5份):
(一)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司相关资质。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三)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服务方案售货服务及增殖服务 (方案内明确进场施工时间及承诺施工完成工期)
(五)类似行业服务业绩
(六)供应商对项目收益分配比例(成交人部分)进行报价,最高限价:70%。
五、报名方式:上如有意向参加的供应商,请与2025年 5月29日下午15点前,把上述公司资质及相关资料发送“公司名称+授权代表姓名+手机号码”到(填入邮件主题)XYYYZWK@163.com电子邮箱。
本公告不明事宜联系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后勤管理部
联系人: 余老师 电话:64822440
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后勤管理部
2025.05.22